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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伪维新政府简介维新政府的罪行有哪些?

时间:2019-03-28 11:42:09编辑:文二

根据日本政府决定的《调整华北及华中政权关系要领》的规定,华中新政权是一个地方政权;原则上以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”作为中央政府,尽快使其合并统一。

“维新政府”虽为地方政府,却设有类似中央政府的行政、立法及司法三院,但因司法院长找不到人选,仅设行政及立法两院;以温宗尧为立法院院长,梁鸿志为行政院院长;另设设议政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,议政委员会设常务委员由梁鸿志、温宗尧及内政部部长陈群3人组成。

日伪维新政府简介维新政府的罪行有哪些?

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以梁鸿志为行政院长兼交通部长,温宗尧为立法院长,陈群为内政部长,陈箓为外交部长,陈锦涛为财政部长,王子惠为实业部长,陈则民为教育部长,任援道为绥靖部长,胡礽泰为司法部长。

以上阁僚多为过去北洋政府中的要人与官僚,社会号召力并不大。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的所有政务由特别设立的日本顾问部控制,未经与顾问协议,“维新政府”不得施行其政务。行政院会议内容及决议案,均由顾问事先按日方意见定调。连伪政权这群汉奸的生活起居,也要受到日本顾问的监视。

至同年8月,相继在吴县(今苏州市)、杭州及凤阳县蚌埠镇(今蚌埠市)成立了江苏、浙江、安徽各省伪政府。

1938年10月16日和翌年3月3日,相继将原伪上海和南京两市政公署改称上海和南京两特别市政府,这也是“维新政府”的管辖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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