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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处理诏旨章奏
明代皇帝处理政务的主要方式,是下达诏令和批复中央及地方各部门的章奏。六科每日派员到会极门领取诏旨和批复的章奏。这些章奏须经过六科给事中的审核无误,才能在五日之内抄送通政司下发有关部门执行,原件则送内阁留存。而且给事中并不知世审核,也有封驳权,如果皇帝下达的旨意存在不合理之处,六科给事中有权驳回,这可真是太霸气了。
明初至天顺、成化间,六科给事中的选用不拘一格,只要符合刚直敢言,不管是进士出身,还是举贡、监生皆可以担任此职,甚至还有平民百姓跻身六科的。